加拿大留學申請常犯的四種錯誤
2024-06-14 09:24:59 來源:中國教育在線
很多同學都很關注加拿大留學申請常犯的四種錯誤這個問題,那么接下來就跟著中國教育在線小編一起來看看吧,相信你通過以下的文章內(nèi)容就會有更深入的了解。
一、誤以為申請者必須要有60萬元人民幣存款
加拿大使館并沒有對擔保金額作出明確的規(guī)定,但要求經(jīng)濟擔保人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(jù)證明其能夠支付申請人在加國讀書期間的所有學習費用及生活費用。我們這里(加拿大教育中心)做的申請碩士的擔保金最低只有22萬元人民幣。
二、誤以為資金擔保只要總金額足夠多即可
比起英美、澳洲,加拿大使館對擔保金的要求關鍵并不在額度的多少,而在于歷史的長短和來源的合理性,雖然現(xiàn)在使館不再要求擔保金必須有18個月的歷史,但是除了需要證明擔保金不是為留學而臨時拼湊出來的,擔保人還要有足夠的證明,說明其存款與收入是吻合的。而如果申請者真的有經(jīng)濟實力,卻沒有長期的存款,那么只要能給予詳細的、令人信服的解釋并盡可能的佐以相關的、有說服力的證據(jù),獲得簽證幾率還是非常大的。
三、誤以為其它國家拒簽會導致加國拒簽
只要不是因為假資料拒簽或者由于不良記錄被吊銷簽證,大部分其他國家的拒簽史不會影響加拿大簽證申請。筆者知道不少學生被美國使館拒簽若干次,轉(zhuǎn)而申請加拿大,為了怕再次拒簽,就更換新的'護照送簽,同時也有留學參考書上說美國拒簽,加拿大也會被拒,這些誤導造成許多申請者在精神上、金錢上、甚至簽證申請被拒的種種損失。
四、誤以為簽證是有后門可走的
有些家長認為認識使館內(nèi)的辦事人員或高階層的使館人員,就能受到優(yōu)惠的待遇,或更改簽證官的決定。其實,即使是加國總理也不能推翻簽證官的決定,簽證官有完全獨立判斷的權力,任何人員不能介入干涉其工作的合法及獨立性,這是法律的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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